活动及推广

MCP新都城中心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

MCP新都城中心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

(1)消费赚双倍Coins (2)12,000张购物礼券 (3)额外免费泊车

MCP新都城中心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奖赏详情:

推广日期: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

参与商场:

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MOSTown新港城中心

参加办法:

[1重赏]

于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 期间,H·COINS会员于恒基地产旗下两大商场晚上8时或之后以电子货币作任何有效消费*并成功登记赚取Coins,可获双倍Coins奖赏^(以商户机印发票计算)。

*凭一组有效电子货币消费发票(电子发票发出时间必须为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5时),每消费HK$1可兑换1 Coin,不足HK$1之消费金额,将不予计算。

^每位会员每日总共可获双倍Coins上限为1,000 Coins。

[2重赏]

于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H·COINS会员只要在上述商场于晚上8时或之后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并亲临消费之商场礼宾会员专区登记消费单据,可换领购物电子礼券。

奖赏一: 消费满HK$500(凭最多2组消费单据),可获得总值HK$50商场购物电子礼券乙张

奖赏二: 消费满HK1,200(凭最多3组消费单据),可获得总值HK$150商场购物电子礼券 (包括HK$50购物电子礼券3张)

– 购物电子礼券数量有限,换完即止

– 以上购物电子礼券有效日期为2023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

– 每次消费需达HK$100或以上及所有单据之消费必须由同一会员支付。

– 每位合资格会员于推广期内每日最多可换领奖赏一及奖赏二各1次。每组已成功换领奖赏的累积消费余额将不获累积计算至下一个累积消费要求金额。会员可凭每组合资格的累积消费单据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1次,并无先后次序之分。

– 会员须于消费当日亲临消费之商场礼宾会员专区或礼宾部登记消费单据换领奖赏,换领时间为晚上8 时至晚上10 时。如顾客之消费交易单据于晚上 9 时后印发,顾客亦可于消费翌日内 (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带同合资格消费单据换领奖赏,最后活动日期10月29日除外。

此奖赏活动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留意上述商场之网页公布、H·COINS网页或手机APP内的「条款及细则」。

[3重赏]

顾客于上述商场内电子消费满指定金额(包括最少一张消费时间为晚上8时后的发票),即可享额外1小时免费泊车优惠*。

* 此泊车优惠不能与其他额外免费泊车优惠同时使用 (「恒地会会员泊车优惠」除外)。

所有奖赏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会员登记Coins受「登记Coins」之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上述商场之网页公布、H·COINS网页或手机APP内的「条款及细则」。

 

条款及细则
1.活动推广期由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或所有可于活动中换领的礼品已经全数换领完毕当天作完结(以较早者发生为准),包括首尾两日。
2. 「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活动之第1重赏及第2重赏,每位参加者必须登记成为H·COINS会员(下称 “会员”) 方可参与有关活动。
3. 会员参与「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活动之第1重赏,须以任何电子支付方式于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下称 “参与商场”)内有提供电子发票的商户(下称” 参与商户”)消费后,经H·COINS手机APP自助上载有关电子发票或亲临消费之商场会员专区或礼宾部或经H·COINS x CU APP「自动赚Coins」,登记商户机印发票及相符的电子货币交易存根并成功获批核赚取Coins,即可参与活动。会员须于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 期间,于晚上8时或之后于参与商场之商户以电子货币作任何有效消费,并成功登记赚取Coins,可获双倍Coins奖赏(以商户机印发票计算),每位会员每日总共可获双倍Coins上限为1,000 Coins。
4.会员参与「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活动之第2重赏,须于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 期间,于晚上8时或之后于参与商场之商户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并必须于消费当日亲临消费商场之会员专区或礼宾部进行登记,成功登记赚取COINS后,有机会换领指定商场购物电子礼券。每款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第2重赏之奖赏一(每间参与商场名额各为5,000份,合共10,000份): 以电子货币即日于消费商场消费满HK$500(凭最多2组消费单据),可获得该消费商场之HK$50购物电子礼券1张。
「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第2重赏之奖赏二(每间参与商场名额各为1,000份,合共2,000份): 以电子货币即日于消费商场消费满HK1,200(凭最多3组消费单据),可获得该消费商场总值HK$150之购物电子礼券组合 (包括HK$50购物电子礼券3张)。
5.顾客参与「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活动之第3重赏,须于9月29日至10月29日(逢周五、周末及公众假期) 期间,于参与商场内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包括最少一张消费时间为晚上8时后之发票)并成功办理该消费商场之免费泊车优惠,方可享额外1小时免费泊车优惠。此额外1小时免费泊车优惠不能与其他额外免费泊车优惠同时使用 (「恒地会会员泊车优惠」除外)。
6.顾客须成功换领商场免费泊车优惠,方可享额外1小时免费泊车。(详情请参照有关“参与商场”的泊车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7.「After 8夜消费三重赏」活动之第3重赏不适用于新都城中心一期之消费单据、停泊于新都城中心一期停车场及于新都城中心一期办理免费泊车之车辆。
8.会员必须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并出示商户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正本及相符之正本电子货币交易存根(电子发票发出时间必须为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5时),并于消费当日亲临消费商场会员专区或礼宾部换领奖赏。发票副本、影印本或重印发票恕不接受。每次消费需达HK$100或以上及所有单据之消费必须由同一会员支付。
9.会员须于换领前集齐有效商户机印发票及相符的电子货币交易存根,商场会员专区或礼宾部大使会于核实后实时在商户机印发票及相符的电子货币交易存根正面之空白位置盖印作实。而所有数据一经登记核实,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0.每位合资格会员于推广期内每日最多可换领奖赏一及奖赏二各1次。每组已成功换领奖赏的累积消费余额将不获累积计算至下一个累积消费要求金额。会员可凭每组合资格的累积消费单据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1次,并无先后次序之分。登记活动之消费单据可同时兑换Coins、参与商场之常设泊车优惠(视乎参与商场之泊车优惠消费条款),但不可与商场其他优惠及推广活动同时使用。
11.是次奖赏活动换领的个别恒基地产旗下商场电子礼券的有效期为2023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
12.有关消费金额的电子发票日期及相符的电子货币交易存根必须为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奖赏活动期限”)。
13.所有个别恒基地产旗下商场购物电子礼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让、转移、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所有电子礼券于有效日期内未曾使用将于有效日期后自动作废。
14.如发现会员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其可获取及/或已换领的个别恒基地产旗下商场购物电子礼券将会被实时取消或收回。
15.会员登记Coins受「登记Coins」之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HCOINS网页或手机APP内的「条款及细则」。
16.如会员于同一天在同一参与商户之消费签账分拆成多张的有关交易发票将不获此活动受理/接受。
17.成功预留的礼品可于H·COINS手机APP内的「我的钱包」页中查看。电子礼券有效至20231129,逾期作废。
18.请参阅H·COINS手机APP内「恒基地产旗下商场之参与商场电子礼券参与商户名单」。
19.计算指定消费金额以会员完成登记所载的有关电子发票并成功获取批核赚取COINS的日期为准。
20.会员于参与商场以电子货币消费满HK$1,凭一组有效发票(一张商户机印发票,连同相符的电子货币交易存根合为一组有效发票),于消费交易日起计算之14日内透过H·COINS手机APP进行自助COINS登记或亲临消费商场之会员专区或礼宾部登记COINS登记即可兑换COINS,逾期无效。所有商户机印发票及电子货币交易存根须为机印,清晰显示由该消费商场之商户发出,并清晰列明商户名称、商户号码、商户地址、机印发票编号、消费日期及消费金额。如会员亲临消费商场之会员专区或礼宾部登记积分,必须出示机印发票及电子货币交易存根的正本。恕不接受任何以现金付款之机印发票、重印机印发票、手写发票、影印本、副本机印发票。机印发票上资料如有任何不齐全、不实、模糊不清、损毁或涂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此等兑换COINS要求。
21.电子货币包括: 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微信支付、云闪付、银联闪付、八达通、支付宝、转数快、Visa payWave、Apple Pay 、Google Pay、Samsung Pay、Tap & Go拍住赏、TNG Wallet、BoC Pay、HSBC Reward+、OmyCard、TFPay、PAYME、HKTVpay、Atome、pace.及任何恒基地产旗下商场不时认可的电子货币 (下称「电子货币」)消费即可登记积分。
22.有关消费金额必须为会员于有关消费中实际付款的金额;任何于有关消费中使用的折扣及现金券或任何优惠或回赠的价值将不会计算为指定消费金额。若顾客出示之发票属分期付款或部份付款 / 订金,只有已付之实际金额方可计算于当日之购物总金额内。所有发票及有关电子货币顾客付款交易存根必须由工作人员核对方为有效。
23.恕不接受以下商户或服务之机印发票/收据:购买下列预售代用券(包括现金券、礼券、优惠券、礼品卡、购物卡及会员卡等)发出的电子消费单据或机印发票,以及使用及或兑现任何预售代用券(包括现金券、饼券、餐券、礼券、食品券、任何货品换领券、礼品卡、购物卡及会员卡等) 之发票;购买/支付及或兑现 (如适用) 会籍费用、门券代售服务(如演唱会门券)、机票、车票、船票、旅游套票、旅游相关之税项及附加费、酒店代订服务(印有「香港旅游业议会」印章除外)之发票;银行出入账单、街市内所有商店发出的发票、购买邮票收据、邮政局收据、学费收据、有关纯金及供金会(饰金除外)的发票/收据、保险费单、地产代理公司、展览及临时展销摊位、短期租约店铺等发出的发票/收据、所有月结缴费单收据、网上购物的发票/收据、任何增值服务收据、任何提货收据、任何雇佣收据、以EPS提款易作提款交易的发票/收据、汽车美容服务的发票/收据、有关过境巴士服务的发票/收据、取消或退款的交易的发票/收据、其他非零售性消费(例如:保养费、维修费、送货费、清拆费、安装费等)的发票/收据及所有电子机印发票副本。为免误会,购买下列货品代用券(包括饼券、食品券、任何货品换领券等)发出的电子消费单据或机印发票则不在此限,顾客可凭购买有关预售代用券的电子消费单据或机印发票进行换领。
24.计算消费金额只计算实际付款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扣除小费、使用优惠券、现金券、礼券、赠券、积分及信用卡现金回赠或任何形式的优惠或回赠后之剩余金额。如该项交易以分期付款支付,消费金额即以首期付款之金额计算,并非以该交易的消费总额计算,余额亦不可再参加任何推广活动;订金付款及余额付款均以相应商户机印发票之金额计算。
25.会员于换领礼品时需即场检查礼品,换领手续完成后,礼品恕不退换或更改。所有送出的礼品乃非卖品,皆不可以退换或兑换现金。礼品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26.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 (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非礼品及服务之供货商,故不会承担任何人于使用礼品及服务时可能造成的损失,或与有关礼品及服务供货商的争议所构成之任何责任,亦不会作任何陈述及保证礼品及服务之质素。活动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27.所有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礼品换罄后有关推广活动将实时终止而不会另行通知。
28.恒基租务代理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改动H·COINS架构及内容,包括手机应用程序/网站的所有内容、COINS登记、换算COINS方法、COINS有效期、可供换领的奖赏或礼遇、换领及使用奖赏或礼遇方法、条款及细则、其他项目及终止H·COINS而毋须预先通知会员。会员须留意H·COINS所有架构及内容,包括本条款及细则的改动。凡会员登记COINS、换领奖赏或使用礼遇,即代表会员接受所有相关的条款及细则。任何因H·COINS架构及内容,包括本条款及细则改动或更新而导致的损失,恒基租务代理有限公司及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 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概不负责。
29.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 (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 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之广告或公关公司、场内所有商户之员工和家属,均不得参加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30.活动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一概以MCP CENTRAL & MCP DISCOVERY (新都城中心2期及3期) 及MOSTown新港城中心之最终决定为准,顾客不得异议。
31.如本中文版本所载之条款与英文版本所载之条款有任何差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